歐洲最大金融中心之一國家市場環(huán)境---盧森堡
盧森堡作為歐洲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以私人銀行業(yè)務、投資基金管理、歐洲債券發(fā)行與買賣以及相關的銀行間業(yè)務見長。盧森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鼓勵金融業(yè)企業(yè)進駐發(fā)展,使得盧森堡具備了優(yōu)越、寬松的金融環(huán)境。
外匯管理
盧森堡沒有外匯管制,但有較完善的金融監(jiān)管體系和反洗錢體系。在盧森堡注冊的外國企業(yè)可在盧森堡銀行自由開設外匯賬戶,自由將合法稅后利潤匯出;在盧森堡工作的外國人,其合法稅后收入可全部轉出。盧森堡規(guī)定攜帶1萬歐元以上的現(xiàn)金出境需要申報。
盧森堡政府對于包括分紅、資本匯回、利息、外債償還、租賃費用、特許經營費用以及管理費用等資本項目沒有任何管制。資金匯出通常在24小時內完成。
銀行和保險公司
【中央銀行】盧森堡于1998年4月設立了中央銀行(BCL),主要職能是制定貨幣政策、發(fā)行紙幣、維護金融市場穩(wěn)定等。
【商業(yè)銀行】盧森堡當?shù)刂饕虡I(yè)銀行有:盧森堡國家儲蓄銀行(BCEE)。
【外資銀行】盧森堡主要外資銀行有: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Luxembourg S.A.),BGL-法國巴黎銀行(BGL-BNP PARIBAS),法國興業(yè)銀行(Société Générale Bank & Trust),德國聯(lián)合抵押銀行(HVB Banque Luxembourg S.A),盧森堡國際銀行(BIL)(原德克夏銀行,被卡塔爾收購,卡塔爾占90%股份,盧森堡政府占10%股份)。與中國國內銀行合作較多的當?shù)刂饕硇校罕R森堡國際銀行和BGL-法國巴黎銀行。
【中資銀行】1979年,中國銀行盧森堡分行成立,是中國銀行繼香港、倫敦和新加坡之后設立的第四家海外分行,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歐洲大陸設立的第一家金融機構。到目前為止,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招商銀行及交通銀行等6家中國的銀行選擇盧森堡作為其歐盟總部。盧森堡已經成為中資銀行在歐洲的樞紐。盧森堡是亞洲以外地區(qū)最大的人民幣貸款與存款中心。2014年7月,中國互聯(lián)網金融企業(yè)螞蟻金服在盧森堡設立分辦事處。
【保險公司】在盧森堡經營的最大的保險公司是荷蘭全球保險集團(AEGON),這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上市人壽保險集團之一。
融資條件
【貸款利率】2016年4月,盧森堡家庭消費者的消費貸款利率為1.7%(1-5年),2.52%(5年以上),住房貸款利率為1.72%(1年以下);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為1.72%(100萬歐元以下),0.91%(100萬歐元以上)。
【融資條件】在融資方面,外資企業(yè)與當?shù)仄髽I(yè)享受同等待遇。融資基本條件包括:(1)信用等級達到一定標準;(2)有可靠抵押擔保;(3)現(xiàn)金流足以還本付息;(4)誠信記錄沒有瑕疵;(5)項目本身可行性強、前景良好。中資企業(yè)可以使用人民幣在當?shù)亻_展跨境貿易和投資合作。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先后在盧森堡設立其歐洲總部,人民幣計價的貿易融資在盧森堡一直順利進行。人民幣貿易融資活動包括:進出口融資、信用證以及其它貸款擔保。
盧森堡證券市場發(fā)展情況如何?
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成立于1929年,以專業(yè)、高效著稱,并在發(fā)行國際債券、投資基金及全球存托憑證領域擁有良好聲譽。截至2016年底,盧交所的證券總數(shù)已經超37000只。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產品中67%為債券,18%為基金產品,另有14%的權證和1%的股票。與紐約、倫敦證交所相比,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是世界公認的債券發(fā)行領導者,是歐洲債券的“晴雨表”。
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的成功主要應歸功于穩(wěn)定的法律及監(jiān)管體制、龐大的金融體系和具吸引力的稅收政策。自2005年開始,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經營兩大市場:受歐盟管制的市場和受交易所管制的市場。
盧森堡是歐洲離岸人民幣中心,核心業(yè)務集中在證券投資,包括點心債、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RQFII)基金以及人民幣投資基金等三大領域。據(jù)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盧森堡上市交易的點心債共有81只,總規(guī)模為335億人民幣。在亞洲市場之外,盧森堡已經成為點心債發(fā)行的第一大離岸中心。最大的點心債發(fā)行人包括中國銀行、加拿大不列顛省政府、德意志銀行、大眾汽車和世界銀行等。
在RQFII基金方面,截至2016年上半年,盧森堡注冊的RQFII基金總體資產管理規(guī)模為6.72億歐元,愛爾蘭、法國和英國注冊的RQFII基金資產管理規(guī)模分別為0.29億歐元、0.32億歐元和0.34億歐元。盧森堡在2015年4月獲得了500億人民幣的RQFII份額。
在人民幣投資基金領域,截至2016年上半年,盧森堡投資基金持有人民幣計價資產規(guī)模為1743億元人民幣,其中權益性資產總量為1440億元人民幣,債券性資產總量為295億元人民幣。盧森堡金融推廣署的報告顯示,目前盧森堡基金約占投資于中國內地的全球資產的三分之一。
據(jù)盧森堡金融推廣署介紹,在盧森堡的十大人民幣資產管理公司包括華夏基金、工商銀行、摩根資管、Investec及Ashmore等。
盧森堡投資基金
【發(fā)展情況】據(jù)盧森堡金融推廣署統(tǒng)計,盧森堡的資產管理規(guī)模超過3.4萬億歐元,是歐洲最大的投資基金中心,在全球僅次于美國。盧森堡基金占全球資產的23%,占投資中國大陸的歐洲資產的68%。
【投資載體分類】盧森堡投資基金載體主要可以分為UCITS(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集體投資機構)第一部分、UCITS第二部分、專業(yè)化投資基金(SIF)及養(yǎng)老基金。基金注冊發(fā)行需盧森堡金融監(jiān)管委員會CSSF審批并受其監(jiān)管,其資產必須托管于某一盧森堡金融機構。
【投資基金的法律形式】投資基金可通過以下3種形式:
(1)普通合同基金(FCP,非公司形式,由特別的管理公司管理);(2)浮動股本投資公司(SICAV);
(3)固定股本投資公司(SICAF)。
后兩者以投資公司(一般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
【集體投資機構,UCITS】根據(jù)盧森堡2002年12月20日關于集體投資機構的法律(UCI法),UCITS第一部分規(guī)定項下的證券集體投資機構具有“歐盟護照”,即在歐盟某一成員國審批后,不需再有目標市場審批,可在歐盟范圍內自由發(fā)行股票或股份,僅在銷售文件形式上由目標市場國家監(jiān)管機構進行審查。UCITS第二部分規(guī)定項下的證券集體投資機構需在每一個目標市場所在成員國審批。需盧森堡金融監(jiān)管委員會CSSF審批后方可發(fā)行相應基金。UCITS免征所得稅、凈資產稅,其分紅、清算盈余、利息支付等免征預扣稅,每年繳納年度注冊稅(0.05%),按每季度結尾凈資產額計算。
【盧森堡專業(yè)化投資基金(SIF)】SIF是盧森堡特有的集體投資機構形式,操作靈活,面對機構投資者、專業(yè)投資者或投資額達125萬歐元以上的投資者。它通過資本、債務和隱蔽性融資工具進行融資。SIF稅制與UCITS基本相同,年度注冊稅更加優(yōu)惠(0.01%)。向SIF提供管理服務免征增值稅,非盧森堡居民投資者的利得免稅(6個月內實質性控股的股本收益除外)。
風險資本投資公司(SICAR)
【基本形式】風險資本投資公司可通過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等常見公司形式設立,最低股本為100萬歐元,公司以債務或資產形式進行風險投資,投資不必上市,公司由CSSF審批并受其監(jiān)管,其資產必須托管于某一盧森堡金融機構。
【稅收制度】SICAR適用公司稅,但其來自投資股本或私有資產投資的所得免征所得稅,SICAR不適用公司凈資產稅和預扣稅,非居民所獲的分紅亦免稅。
控股公司
盧森堡為吸引外國投資,規(guī)定了三類控股公司形式(1929控股公司、家族資產管理公司和盧森堡控股公司),鼓勵金融投資,實行多項稅收減免。因1929控股公司已被家族資產管理公司取代,以下重點介紹后兩類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和優(yōu)惠制度。
【家族資產管理公司(SPF)】面向私人財產管理,并不要求股東之間存在家族關系??赏ㄟ^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形式設立,適用于普通公司法,注冊不需事先審批。SPF投資范圍可包括股份、基金、期貨券和結構性金融產品等,但不得直接進行房地產投資、提供貸款或涉及其他公司管理,通常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yè)活動,其股份不得公開發(fā)行。SPF的股東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一是管理本人私人財產的個人、家庭或個人組成的投資俱樂部;二是代理個人的機構,如信托、個人基金會等;三是代表上述兩者的中介機構。
關于面向SPF的稅收制度,SPF可免征公司所得稅、市鎮(zhèn)商業(yè)稅、凈資產稅和個人提成稅,一般無需進行增值稅登記,僅需付注冊稅(包括注冊和修改章程時的75歐元/案;稅率為0.25%的年注冊稅,上限12.5萬歐元)。SPF受銀行保密法保護,但由于其已享受前述稅收優(yōu)惠,不得享受避免雙重征稅條約和歐盟母子公司稅收優(yōu)惠指令有關優(yōu)惠。另外,SPF如對其非盧森堡居民的非上市公司控股,每年所獲收入不得超過其分紅收入總額5%。
【盧森堡控股公司(SOPARFI)】SOPARFI為盧森堡特有控股公司,除控股或業(yè)務,還可從事其他工商活動,如貸款(同一集團內)、房地產、專利開發(fā)管理。它按一般商業(yè)注冊進行,其章程中擬定的工商活動需取得相應的營業(yè)執(zhí)照。
SOPARFI主要優(yōu)勢在于可充分享受盧森堡與外國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和由歐盟母子公司稅收優(yōu)惠指令的有關優(yōu)惠。在盧注冊的SOPARFI在滿足以下全部條件時,對于其子公司獲得的分紅收入可免預扣稅:母公司為在盧森堡注冊控股公司,對國外子公司控股超過10%或控股額高于120萬歐元;子公司所在地所得稅制相似;連續(xù)控股時間12個月以上。對與盧森堡簽署有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的國家(地區(qū))及歐盟內國家,如在盧森堡控股公司為子公司,相應滿足上述條件的,母公司從該控股公司獲得的分紅收入免征預扣稅。
中國與盧森堡簽有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
中國香港地區(qū)與盧森堡也簽有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通過中國大陸地區(qū)與香港之間的稅收安排,中國大陸母公司通過在港投資、進而在盧森堡設立控股公司,可整合母公司對歐洲投資和貿易業(yè)務,實現(xiàn)合理避稅和融資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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